行政區劃代碼 | 行政區劃名稱 | 城鄉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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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681106200 | 十字街村委會 | 121(鎮中心區) |
210681106201 | 太安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02 | 棋盤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03 | 龍潭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04 | 龍源村委會 | 122(鎮鄉結合區) |
210681106205 | 安全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06 | 龍山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07 | 小樓房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08 | 坎子下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09 | 孫家店村委會 | 121(鎮中心區) |
210681106210 | 盛山村委會 | 122(鎮鄉結合區) |
210681106211 | 赤榆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210681106212 | 宏天村委會 | 220(村莊) |
街道行政區劃代碼共有12位數字,分為三段。
第一段為6位數字,表示縣及縣以上的行政區劃;第二段為3位數字,表示街道、鎮和鄉;第三段為3位數字,表示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。其具體格式為:
第一段的6位代碼統一使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》國家標準。
第二段的3位代碼按照國家標準《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》編制。其中的第一位數字為類別標識,以“0”表示街道,“1”表示鎮,“2和3”表示鄉,“4和5”表示政企合一的單位;其中的第二位、第三位數字為該代碼段中各行政區劃的順序號。具體劃分如下:
1.001—099 表示街道的代碼,應在本地區的范圍內由小到大順序編寫;
2.100—199 表示鎮的代碼,應在本地區的范圍內由小到大順序編寫;
3.200—399 表示鄉的代碼,應在本地區的范圍內由小到大順序編寫;
4.400—599表示政企合一單位的代碼,應在本地區的范圍內由小到大順序編寫。
第三段的3位代碼為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代碼,用3位順序碼表示,具體編碼方法如下:
居民委員會的代碼從001—199由小到大順序編寫;
村民委員會的代碼從200-399由小到大順序編寫。
代碼段第二段為999的編碼,為縣以上民政行政單位本級;代碼第三段為999的編碼,為鄉鎮級本級單位。
民政行業單位,可在民政本級代碼后,在代碼段第三段按順序從小到大編寫,鄉鎮級民政行業單位為代碼第三段為801-899的編碼。